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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协同宣传引导,明确整治要求。将户外广告整治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清理高速公路广告牌等工作结合,会同市委宣传部、市交通局组织广告经营、广告发布和媒体所属单位召开宣传动员会,提出要求,明确任务。会同市广告协会,督促引导会员单位带头自律。
二是协同摸底排查,完善户外广告台账。我局主动联系市城管委,共享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资料,快准摸清户外广告底数。谷城县局借助公安部门力量,联合逐个摸排电子显示屏。目前,全市现已建立户外广告台账1712个,对公交车、出租车、电梯等户外重点媒介发布广告情况也全面掌握。
三是协同查处违法,整治市场秩序。市局在处理一起投诉某显示屏发布违法广告案件时,发现显示屏未经审批设立,我局及时抄送显示屏设立审批机关市行政审批局。同时,我局配合交通部门依法拆除省厅交办襄阳境内高速公路广告牌52块,完成任务100%。
四是建章立制,注重长久规范。我市已率先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纳入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实现信息共享、统筹调度、精准管理。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城管委出台新的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推动襄阳出台新的户外广告管理办法,促进户外广告管理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政策衔接、联合处置,建立户外广告共治常态化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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