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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拆!拆!今年以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违规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出手了!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一级科员廖颖琦介绍,由于景湖花园幼儿园门店招牌的高度和宽度超出了外墙范围,与《清远市规划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不符合,因此对其进行依法依规拆除。
目前中心城区不少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因设置年代久远、主体结构生锈、腐蚀严重及堵塞逃生窗影响消防安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经查,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有227个,面积约9865平方米。
因此,从1月份起,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清新中心城区范围内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开展全面排查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提升中心城区市容市貌;同时引导合规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进行行政审批,规范管理,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截至目前,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已完成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大型户外广告、遮窗招牌等214处,整治面积9043平方米。其中依法拆除191处,拆除面积8147平方米,其他的通过补办审批手续完成整治。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提醒,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的设置人,在设置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前,先到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和审批后再进行设置,避免违规设置。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址: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号综合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1号、2号窗口(注意:暂不支持网上申请)
接下来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继续加强户外广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严厉整治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门店招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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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8-69369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