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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粮食收购政策宣传,扩大政策社会知晓面,规范收购行为,落实收购政策,保护农民种粮利益,现将《福州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福建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25年稻谷收购工作,各地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以赴抓好夏粮收购各项工作,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的出”的底线。
让广大种粮农民了解收购政策,组织引导多元主体开展市场化收购,规范收购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粮食收购政策落到实处。
(一)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宣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福建省地方储备订单粮食直接补贴管理办法(试行)》(闽财建〔2020〕20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早、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闽发改粮储〔2020〕485号)、《关于公布2025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闽发改价格〔2025〕186号)、《“五要五不准”的收购守则》、《籼稻质量标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八条措施的通知》(榕政规〔2023〕4号)等相关政策,切实发挥政策托底作用。
(二)明确收购标准:2025年我省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 公斤早籼稻(三等,下同) 128元、中晚籼稻129元,质量标准按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执行, 即:以国标三等早、中晚籼稻为标准品,杂质 1%以内, 水分 13.5%以内, 出糙率 75-77%(含 75%,不含 77%),整精米率 44-47%(含 44%,不含 47%)。
(三)公布收购库点:要抓好政策性收购,合理布设收购库点,及时公布收购库点的有关信息。
要切实增强为农为企服务意识,紧贴农民售粮实际,坚持集中政策宣传与经常性政策宣传相结合,结合本地特点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增强宣传工作实效。
(一)开设“粮食收购”专栏。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上宣传粮食收购相关政策,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推进“互联网+粮食法制宣传”。
(二)进行政策解读。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让社会民众对收购政策有更清晰的认识。
(三)通过媒介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通讯短信、微信、微博、抖音、小红书等媒介以及户外公告栏、户外LED屏幕、广告牌等宣传粮食收购政策。
(四)结合活动宣传。结合世界粮食日及爱粮节粮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收购政策宣传进乡村、进田间。
(五)发放宣传材料。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告农民朋友一封信等材料宣传粮食收购政策。
(六)张贴宣传告示。在粮食收购季节,各粮食收购站(点)应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价格、订单直接补贴标准等信息,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
(七)手机应用推广。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可探索使用预约收购方式,通过手机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等,实现收购政策宣传,简化收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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