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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2025-2026年广告牌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以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办公室第26期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
2.3 项目名称: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2025-2026年广告牌建设工程项目
2.4 项目地点: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和参股等所辖高速公路沿线 建设单位:安徽高速传媒有限公司
2.6 项目概况: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和参股等所辖高速公路沿线块收费站广告牌,约拆除40块各类型广告牌的建设工程施工。
01标段:约新建40块单立柱广告牌、3块落地广告牌及1块收费站广告牌,约拆除20块各类型广告牌的建设工程施工,主要分布于合安高速公路、亳蒙高速公路涡蒙段等。
02标段:约新建40块单立柱广告牌、3块落地广告牌及1块收费站广告牌,约拆除20块各类型广告牌的建设工程施工,主要分布于合芜高速公路、天天高速公路安庆段等。
说明:具体建设路段根据招标人建设需要,以招标人通知单为准,各标段建设的广告牌工程量可根据招标人建设需要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9 计划工期:4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暂定为2025年10月(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自最终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业绩、财务、信誉和项目经理等要求如下:
(1)资质最低要求: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最低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钢结构工程合同段施工或维修业绩,如合同中包含多项内容,须证明钢结构工程金额不低于70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按照招标文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提供。
(4)信誉最低要求:①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②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没有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⑦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⑧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如在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年度等级评价公布日期之后,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为C级或D级的投标人也不得参与本次投标。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线 招标文件价格: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标时间:2025年9月25日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9号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条款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A座1207室
8.1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8.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7、联系方式的两个系统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8.3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咨询电线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8.5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 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咨询热线
0898-69369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