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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洁畅通的公路是城市文明的缩影,更是出行安全的保障!然而,在辛章办事处辛王堡村的协和道上,一家*御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竟擅自在门口绿化带旁设置占道广告牌,不仅影响了市容市貌,还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
据李先生(化名)说:我经常走协和道这条路,之前没有这个广告牌,过往行人一眼就能看到郁郁葱葱的绿化带。可10月4日下午6点多,我开车行驶到这里,突然被占道的广告牌“拦住”去路!广告牌的字样是:“*御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在夜幕下发着橘色的光,显得刺眼又夺目!
这个设立在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门口的广告牌,下面还有一个很大的长方型底座,宽度竟超出了后面绿化带好几米,占据了很大面积的公共道路,让本来直行畅通的道路,需要驾驶员紧急打方向盘转向才能通过,这对大家的出行安全构成诸多隐患,这合法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条,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这意味着,未经批准在公共道路上设置广告牌,可能构成对公路用地的非法占用,从而违反该法规。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批准。因此,在路边设置大型广告牌,必须事先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否则属于违规行为。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尽快核查解决,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为大家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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