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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江苏省扬州市城市管理局召开《扬州市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新闻发布会。市城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晓荣对《导则》进行了发布。
为适应新的要求,满足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主体的设置需求,进一步规范扬州市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的设置行为,塑造城市特色品牌,提升城市视觉空间品质,市城管局编制了《扬州市区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导则(试行)》,并已于2024年6月24日颁布实施。《导则》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城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严格依据《导则》明确的标准,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导则》共分五章。第一章为总则,主要是明确编制的依据、适用范围以及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应遵循的原则。《导则》明确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的设置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设置、安全管理的原则,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建(构)筑物风格、周边环境以及城市文化氛围相协调。第二章为定义,明确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的概念及具体表现形式。第三章为设置规定,区分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分别明确具体设置的标准和要求。第四章为安全及其他要求,明确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遇极端天气前后要进行专项检查,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者在设置期内应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店招标牌设施在设置期内宜每年进行安全检测。第五章为附则。
下一步,扬州市城管部门将按照“规范、安全、美观、减量”原则,结合城市特色和不同区域规划控制要求,依法有序持续推进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清理整治提升工作,把《导则》落地落实,通过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逐步消除城市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多、乱、无序设置等乱象,全力打造清爽、有序的户外视觉空间。(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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