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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设定了2030年发展目标:新疆广告业经营收入总额达20亿元,规模以上广告业经营主体达到120家;数字广告经营收入占比超60%,传统广告业态向数字业态转型成效显著;培育一批有市场影响力的广告企业,打造地域特色广告品牌,推动广告业与特色农业、旅游业、工业深度融合,形成多业态协同发展格局。
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推进广告领域“放管服”改革,将“三品一械”广告审批时限压缩至11个工作日内,完善“一网通办”等便利措施;强化医疗、食品、金融等重点领域广告治理,严打违法违规行为;构建传统媒体、户外、互联网广告“三位一体”监测模式,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
在优化产业结构方面,既支持广告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规模化发展,也通过加大对《广告产业“组合式”助企政策指引(2025年)》的宣传贯彻力度,方便中小微广告企业及时了解和适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融资担保等相关支持政策;同时拓展公益广告领域,发挥其传播主流价值的作用。
在创新与融合方面,鼓励新技术在广告全链条应用,支持主流媒体拓展数字化广告发布模式;引导建设广告产业集聚区,推动其与实体经济融合;以“新疆品质”为引领,助力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工业转型升级及旅游业宣传,提升“新疆是个好地方”等品牌影响力。
在人才建设方面,鼓励广告企业与新疆大学等高校共建实训基地,引进高层次创意人才,通过“广告云课堂”及每年至少1期审查员培训提升从业者技能水平。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告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疆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推进落实,推动广告业与新疆特色优势现代化产业体系融合,为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索蓉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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