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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采购包1:从项目正式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计算,本项目建设周期为9个月(包括系统开发、测试、上线、初验、试运行及终验,其中试运行3个月),自监理开发开工令之日起算;项目终验后提供1年运维(费用包含在本项目中),自终验合格之日起算。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为系统自动生成,本项目资格审查要求概况应为:预留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允许大型企业参与投标,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1%,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项目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注:若全文其他地方与此处不一致时,以此处内容要求为准。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1.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是按照预留采购份额方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允许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但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1%,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备案号:35035[2025]02164,预算品目C16029900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行业类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监督部门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监督电话。最高限价:715.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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