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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拟对衡阳市户外全类型媒体广告监测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现将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支持供应商现场领取或邮寄资料等其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其中包含:
6、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20号锡缘轩东栋1106室
1、首次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启地点: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会议(具体电话联系采购人或代理机构)。
4、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本邀请公告在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文件或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文件之日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咨询热线
0898-69369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