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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圩镇周边户外广告设置,提升圩镇市容环境,根据《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1)》、《惠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博罗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22-2035年)》等规定,现将有关户外广告设置的要求通告如下,请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严格遵守:
3、户外广告左右不应突出填面外轮廓线,建筑物墙体广告不得突出建筑外轮廓线,不得遮拦窗口;不影响建筑通风、采光,妨碍消防安全。
4、下端不应超出骑楼或悬挑架空部分低沿,广告下端距地面净高不得低于 3 米,牌面突出墙面距离不得超过 0.5 米,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
1、户外广告上端不应超出所依附建筑的顶层窗户上沿防护栏,且距地面不应大于18米。
2、户外广告不应低于骑墙或悬挑架空部分低沿,且净空高度不应低于4.5米。
3、户外广告突出建筑物立面的距离不应大于1.5米,且不宜突出道路红线或用地红线,如必须突出道路红线设置时,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5米。
其他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细则请按《惠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博罗县户外广告设置规划(2022-2035年)》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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